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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3 (第2/4页)
童养媳的人家几乎都守着这条规矩。初到梅家时,吾应是四、五岁,朝朔尚幼,摇摇学步,牙牙学语,惹人又怜又爱。除了“阿爹”、“阿娘”,朝朔会说的第三个词就是“阿姊”。虽说是童养媳,阿爹阿娘待吾同亲生女儿一样,从小到大,没挨过打,没干过重活。梅家殷实,有田有屋,阿爹阿娘让吾与朝朔吃同样的饭菜,穿同等的衣料,在一个屋檐下长大。 白天,朝朔去塾里念书,吾在家烧饭洗衣。晚间,阿爹阿娘歇下了,吾就在书房里,边做绣品边陪朝朔念书。朝朔是块念书的好料子,是塾里先生最得意的学生。因朝朔幼时,衣食洗漱都由吾照顾,背书自然也要陪着,哪知陪成了习惯,十几岁的人了,也要吾每日坐在一旁陪着才肯安心念书。吾若不肯,朝朔就说:“阿姊若不在这里,文章就背不出,明日到了塾里,要被先生打手心。”嫔妾原本听不懂那些个“之乎者也”的,久而久之,却也习得了几首诗,认得了些许字。 朝朔最热心教吾习字。嫔妾是女子,习字何用?不如多做些女红。朝朔偏要教,手把手,一笔一划地教。那情境,总在眼前:手手相覆,左右,上下,一横,一点……手随之而动,心亦随之而动,他喜吾喜,他悲吾悲。 朝朔问:“阿姊,学会了伐?” 吾点头。 朝朔说:“写一个来瞧瞧。” 吾画了个墨团。 朝朔笑得歪倒,曲起指头,弹吾耳朵,被弹的耳朵登时发起烫来。朝朔笑得更厉害,说:“阿姊一边耳朵红得似火烧,另一边白得似雪覆,这火隔得远了些,烧不化这雪,不如再加一把火。”于是伸手来弹另一只耳朵。朝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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