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967年的生活_分卷阅读14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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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14 (第3/4页)

要是娶进家门,还不是娶了一个金疙瘩嘛!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二狗娘不信,一起喂的猪,自家的还没有一百斤呢。

    “比真金还金,”王二狗举手发誓。

    “我还是不答应,”二狗娘想了想道:“这媳妇要是向着娘家,怎么也管不住,”就像她自己,王家再穷也要抠一点送给娘家。

    “季明珠家最小的崽子可是个药罐子,我估计三头肥猪也不够买药钱,说不定还要贴点,娶这种媳妇太亏了。”

    “娘,你傻啊!”王二狗挤眉弄眼,“那小崽子既然是药罐子,迟早都要死的,早死晚死都一样,我们到时作为亲人可以送他一程嘛。”

    二狗娘一听吓了一跳,骂道:“作死啊你,杀人可是犯法了。”

    “嗨,”王二狗不以为意,“我怎么会杀人,我可听季老三说了,那小崽子一场感冒就能没命。”

    至于怎么感冒,就不可细说了。

    “那行吧!”二狗娘勉勉强强的被王二狗说服了,暂时答应了。

    不过她又说:“我可丑话说在前面啊!要是娶进门来你可不能向着她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娘你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
    这自大的俩母子,完全没想过季明珠会不会同意,可能在他们的潜意识里,觉得季明珠这种克亲的能嫁出去就是烧高香了,怎么还敢挑。

    第11章 提亲

    秋收,谁提到都是一个字,累。

    季明珠也同样,即使她已经有了灵泉开挂,即使她被分到了轻松的撕苞米叶的活。

    撕苞米叶比起割稻谷,扳苞米,挖红薯的确是轻松多了,可惜季明珠太爱美,不仅养脸,手也养得白白嫩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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