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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三百一十三节 天子立法(2) (第2/8页)
所谓守制度,遵典章,不就是汉丞相曹参当年与那位惠帝说过的话吗? 今陛下垂拱,臣等守职,遵而勿失,不亦可乎? 所以,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——皇帝你做个样子,垂衣裳就可以了,天下事,还是交给专业的执政大臣来做吧! 再配合前一句,总结起来就是——皇帝只能在涉及天下、社稷这样的大问题上有发声的资格,而其他大小庶务、正治、人事,他都将统统不得干涉。 因为,按照汉朝人现在的理解。 所谓天子,便是受命于天的君王。 只不过这个天,被儒生和墨家、黄老的士大夫们,悄悄的从从前‘不可知、不可测’冥冥中的上苍、上帝,改成了‘天听自我民听,天视自我民视’,也就是天下百姓共同构成了冥冥上苍,他们的意志和诉求,集合在一起,产生了上帝。 所以,天子乃是天下人之子。 必须孝顺百姓,忠于天下、社稷。 不然就是不孝! 现在,这两条将这个原则彻底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。 换而言之,也就在另一个意义上,将执政大夫的地位,抬到了和皇帝近乎相同的地步。wap..OrG 只不过,可能皇帝是受命于天下,而执政大夫,则只是受命于一部分的天下。 但,三公,特别是丞相,必然是和皇帝一般,受命于天下的主宰者。 而且,在某种意义上,丞相的权力和地位说不定还要高一些。 因为天子只是受命于天,有监天下。 但丞相却是受命于天,总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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