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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7节 (第4/6页)
俗面前,竟然是无能为力的。 * 说来,姜沃原本一直以为,中国古代,对于近亲结婚这件事,是缺乏科学认知,甚至是具有反向认知‘以差当好’的—— 不但没有认识到近亲结婚对子孙后代的风险,反而将‘亲上加亲’作为一种好的婚姻。 直到她来到大唐,待的越久,越体会到那句‘不能小瞧古人的智慧。’ 并不是年代久远,人就都是蒙昧的。 古人,实则很早就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—— 春秋时期的《左传》里,就曾提过‘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’,可见两千多年前,古人已经认识到了,太近的血缘关系,会影响子孙后代的繁衍。 如果说那时还是以‘姓氏’区分,只隔绝父系一脉的近亲婚姻。 那么到了唐之前,南北朝时候,人们也已经有了明确的认知,母系的近亲,照样会有让子孙后代更多疾的风险—— 西魏就有律法:“禁中外及从母兄弟姊妹为婚。” 姜沃又特意从系统里花了筹子,买了《古今律法志》,发现到了宋代,《宋刑统》已经有明确律法规定禁止:“中表为婚,各杖一百,离之。”[1] 明清也是如此定律。 可惜,此事屡禁不止。 别的不说,只看《红楼梦》中,贾宝玉的婚事,依旧将两姨姊妹、姑舅姊妹作为选择,就可知,律法是律法,但……自有民情在此。 历朝历代中表婚从未消失。 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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