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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他的狗不老实 (第1/4页)
林敬堂站在玻璃门前,脸部被遮挡住,只有修长的脖颈和狭窄的腰腹透过玻璃落在了明语的眼中。 他拿着文件敲了两下门,明语没有动,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他被磨砂玻璃切割开来的身体,才抬手按下了门锁的开关。 咔哒一声响过,林敬堂压下把手走了进去。 原本挺直的脊背不着痕迹的弯下,放下文件,把桌上空了的杯子拿起,明语瞥了一眼,笑了“你手上戴的是什么玩意?” 黑色的皮革手套牢牢的箍着十指,林敬堂抿了抿唇,慢慢地将它脱掉。 一只被脱下的时候,伤痕就已经露了出来,指节肿胀着,布满了青紫的痕迹。 林敬堂垂眸道“怕碍了您的眼。” 明语嗤笑了一声,对他的说辞不以为然。 林敬堂重新把手套戴上,端起杯子到了一旁。 红标瑰夏入了水,果香混着花香就迅速溢满了半个房间,薰衣草、番石榴、车厘子、西柚....他的大脑不受控制的,一个一个的蹦出了这些味道的名字。 这是陆青时最喜欢的咖啡,林敬堂觉得入口酸了些,但是那人偏偏觉得刚刚好。 他意识到自己想起了陆青时,嘴唇不由自主的绷起。 真难看啊,林敬堂。 倒算不上念念不忘,只是有那么一些特定的时刻,某些过往还是会不知不觉的入了梦。 即便只是这样,也太过不可理喻。 他披麻戴孝,素衣白马时,陆青时正新婚燕尔。 他因为胃疼晕倒在雪中时,陆青时在给别人洗手做羹汤。 他从明语的胯下爬出来继续苟延残喘,陆青时在床上跟人鱼水之欢。 然后呢,林敬堂以为陆青时能得到想要的一切,趾高气昂的出现在他面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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