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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12 (第2/4页)
保剑锋这才留意到身旁的晴莹,见她紧紧盯着自己手里的银骑士,便笑了笑,给晴莹讲解了一番。 他刚刚被吸引了目光的四把都是战略匕首。最长的一把,也就是最吸引晴莹目光的那一把,严格说起来,其实长度也远远称不上为“刀”,定位还是在匕首类的。只不过保剑锋喜欢称呼它们为刀。 匕首嘛,当然是近战用。而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刀剑,它们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拉开与敌人的距离,可以兼顾防守。匕首则是用于贴身搏斗的。那么,匕首之间长一寸短一寸,其实都没有太大差别了。再长也还是要与敌人贴身才能发挥威力。在保剑锋的认识里,匕首,反而是一寸短一寸精。 道理很简单。在贴身搏斗中,越是短小的匕首越是便于掌控。一击不成,也可以立马灵活地改变方向。而如果是长匕首,有时有些新手用起来会忘记采用最正确的攻击方式——刺。他们是用砍的。那一砍失利,再去变更方位,很容易被对方的衣袖或武器牵制,难以灵活地改变方向。如果对方是老手,还很可能会直接直接被对方夺走武器。毕竟根据杠杆原理,刀身越长,刀柄的施力和受力相对也就更大。 总之呢,匕首这东西在保剑锋看来反而是越短越好就对了。 至于造型和花纹嘛。保剑锋拿起了晴莹最看好的那把刀,告诉她,那把刀叫“疯狗”。 “疯狗?”晴莹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“这名字也太……超乎我的想象了。” 保剑锋也笑了笑,没有去解释那个名字,而是给晴莹解释了它的造型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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