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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出仕 (第4/5页)
的肌rou被阳光晒成古铜色,就像一个个铜像,比后世特意晒出的好看一百倍。弄得云烨都不敢脱衣服,和他们一比,自己只有四肢被阳光晒出效果。其他地方依然白皙,跟熊猫一样。上去帮着干活,被一群人劝了回来,一连声地:“书记大人且请安坐,这些粗活何劳大人出手,我等一定安排的妥妥帖帖。”被劝回来也罢,书记吗,他就不是干活的,不管大小。反正后世的书记也没几个干活的。更何况,他们干的生猛之极,昨天交代的流水线干法也十分顺畅。没什么可挑剔的。 程处默醒了,揉着腰走出帐篷,问云烨喝酒怎么会腰疼,云烨当然不会告诉他是自己踹的,废话,谁被人把脚塞进嘴里,都会发飚。 喊过张诚给自己拿过一副弓箭,打算出去打猎,自从昨晚见识了弓箭后,就对这一冷兵器时代的主力军械狂热欢喜,你没见说书先生都说,做手推满月,右手抱婴孩,两指一松,只听敌将一声惨叫....... 云烨对程处默的宝弓垂涎三尺,可惜左拉右拉也没能拉开,听说那是一把三石弓,最好的工匠花了三年方才做成,价值三百贯,折人民币六十万元,天哪,宝马车都买回来了。在这只值一把破弓。顺便说一声,云烨喜欢这把弓的价值。云烨此时完全沉浸在手持AK47,横扫天下的美梦中,一想AK在手,天下我有,不禁裂嘴而笑,旁边的,程处默,张诚不自觉的横跨一步,离云烨远远的,两妇人却满脸慈爱的以为他在发癔症。不理会这些素质低下的人,赶走张诚,带着旺财和两妇人进树林采野葱,而程处默见云烨连最软的弓都拉不开,满脸鄙夷地带几个亲卫进林子打猎,说不带小孩妇人,嫌晦气。 未开化的土地是一块巨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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