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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3 (第3/4页)
沈律言的熟人是沈父沈母以前美国公司的一个华裔同事,叫秦俊。秦俊的中文不是很精,有时候是“宽”的意思,说成“肥”;“窄”,说成了“瘦”。 方夏和沈律言到达纽约那天,秦俊特意请假开车去机场接他们去公寓。去公寓的路上,秦俊一开车一边介绍沿途的景点和特色,公寓位于人口稠密的曼哈顿,一房一厅,租金要三千多美金,不过胜在附近设施齐全,离大学近。 秦俊给他们两个打点好之后开车回去费城,距离纽约160公里的城市,开车的话大约要两个小时。秦俊住的地方离纽约有点距离,估计没什么特别的事情,是不会再回来的。 方夏和沈律言来早了几天,顺便适应一下纽约的生活。沈律言从小到大读书很好,英语成绩也不差,大学英语还考过六级高分。不过他大二考到英语六级之后就没再碰英语,足足有四年没有用过英语,早就忘光了。 方夏提前一个学期告诉沈律言自己要去国外做交换生,临急抱佛脚补习了几个月基础英语。亡羊补牢后,也就半吊子水平,跟外国人交流会有一些障碍,不过他身边有一个专业翻译的方夏。跟着方夏,两人在附近逛逛,顺利采购各种日常用品带回家。 沈律言和方夏的相处模式跟以前一样,方夏去学校上课,沈律言在家工作和做家务。 * “Sunny,我想邀请你周六来我家参加派对。” 下课后,一个金发蓝眼睛的女孩对方夏发出邀请。 金发女孩叫Iris,一个纽约姑娘,她是高校里文学硕士生,刚好跟方夏选了欧洲文学和美国文学这两门课,一来二去就熟悉了。 方夏刚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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