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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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(第33/56页)

多当地居民,调研很深入,发现烧灰凿山的情形确实触目惊心,比立保龙禁碑之前还严重。回到县里之后,赵昌期焚膏继晷,连夜撰文,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严厉保龙方案:

    第一,旧立灰窑,要全数登记在册,然后在官府的监督下一一推土填埋。

    第二,十七、十八、二十三、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,要互相监督举报。

    第三,一旦发现有人烧灰,除判刑之外,还要加罚一笔“追偿龙脉银”。这笔银子一半用来奖赏举报人,一半用来给县学买田收租,租金用来支付官府专项巡查的费用。

    第四,各都里约、保甲实行连坐,每个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无伐石烧灰的甘结——保证书,官府要仔细查考。谁敢不交,视同烧灰,重打三十大板,枷号一个月示众。

    第五,县衙不时走访,如有一窑未拆,本犯及本都里约、保甲重究。

    赵知县的这份方案,绝对是动了真格,比谭昌言的态度更加强硬,比金汝谐设计的监督、奖惩条款更细致。而且他在策略的选择上,也非前几任因循守旧的知县可比。

    比如说,赵的方案有一条,是鼓动民间互相监视。

    民间互相监视这事,不算出奇,谭昌言也试图干过,不过效用不彰。当地人都是抱成一团,指望他们举报自家乡亲,怎么可能?

    可赵昌期这次出手,却是大大不同。

    关键就在于这个方案的第二条:十七、十八、二十三、四十三都的当地居民,要互相监督举报。

    它看似平淡无奇,实则暗藏精妙。

    赵昌期亲自踏勘之时,碰到过一件事。他到了十七都那里去走访居民,居民们都说损毁最严重的是狮山、象山,都在十八都的地界;他又去了十八都,当地居民表示我们这里确实山体损毁厉害,不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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