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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骨观 第17节 (第3/8页)
唯有那些灵气纯净、无恶业缠身的妖精,方能做到。我观你的修为,约莫已有一千年之久。身为妖精,在千年的修行过程中,你能始终恪守本心,不染恶业,不惹孽债,这甚至比凡人修正果还要难。我对阁下,早已心怀钦佩之情。” 狐子七知道方丈不会歧视自己是妖精,却没想到方丈会对自己有这么高的赞誉,不觉有些意外,只笑道:“我一只山野间的小狐狸,能造什么孽呢?”话音一顿,狐子七又笑道,“只我杀过鸡,不知算不算恶业?” 方丈平和地说道:“杀生固然在佛法中被视为一种业障,然而万物皆有生存之道。你所为之事,既是生存所需,又无过度之嫌,便不算是作孽。” 狐子七忽而想起明先雪对杀生的辩解:无意杀生、自卫急迫、以自然法养生取食,此等杀业则属无大过之行。 看来,明先雪是从方丈这儿学得了恶业的定义,从而开始了他这钻空子的大开杀戒啊。 狐子七眼珠转了转,开口问道:“我听说,如果是自卫杀人,也不算恶业?” 方丈闻言,微微点头,回答道:“确实如此。天道讲究因果缘起,若遇险恶之境,为护己身或他人的性命而行诛戮之举,此亦合乎佛法之义。” 狐子七便忍不住问道:“既然这样,王妃三番两次要加害公子雪,而公子雪为求自保,不得已而反击,乃至取其性命,此又当作何论处?是否亦算作恶行呢?” 方丈听这话,猝然一惊,只觉得狐子七的话简直是颠倒人伦、逆天而行了,然而转念一想,狐子七是狐狸,不通人伦道德,会说这话也不奇怪。方丈这才缓下脸色,说道:“无论是出于任何缘故,以子弑母,都是天理不容的大罪。” 狐子七听闻方丈之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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