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20章 招兵买马 (第2/4页)
法与不合法之间的运作模式——与酋长合作,即酋长出地,我们出人力、物力、财力。 酋长并不反对与我们合作采金,除了经济利益,还因当地人的采金工艺比较落后。根据加纳法律规定,所有小矿只能由本地人开采。虽然政策允许,但是他们人更需要资金、技术和设备。加纳法律将金矿分大矿和小矿两类:二十五英亩以下小矿仅限加纳本国人开采,外国人只能投资开采二十五英亩以上的大金矿。加纳素有“黄金海岸”之称,黄金开采已有上百年的历史,目前探明黄金储量大约九百八十五吨,属于非洲第二大黄金生产国。 加纳的矿产资源国有,土地归村庄首领所有,地面农作物归村民所有。采金人一般通过中间人联系当地酋长,寻找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地主后,先交一笔进场费。采金人还需对地上农作物给予一次性补偿。阿龙和奥苏拉签订的书面协议中规定,奥苏拉净提每日黄金产量的百分之十。 入场的手续办理完毕,我们暂时居住在奥苏拉家里一两天,只等阿龙原先找的那五个老乡来此跟他会和之后,我们即可进场挖金了。阿龙的那五个老乡我一个没见过,由于阿龙还没找到合适的矿源。他们到达加纳之后阿龙安排他们去别的矿场寄宿顺便打点工,等找到矿源在紧急会合。 淘金是个重活和细活,一个人能干,两个人也能干。可是人少事多忙不过来时,工作的效率可想而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