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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伙想的无非是“我爱人真帅”之类的。 这一点,梅颂瑜猜的确实是对的。还有一点,他没猜到。 汪淮刚刚在商铺旁,看中了一个发光鹿角的头饰,他觉得这简直是太适合梅颂瑜了,他现在正在想,自家爱人戴上后,该有多漂亮。 很快,他的思绪就被打断了,因为他听见凯尔森又道:“琅市青鹰堂的事情,我也略有耳闻。看时哥找上了那个女孩,我猜时哥大抵是查到了始祖之血。” 梅颂瑜这才正眼看他,“你对此知道多少?” 凯尔森脸上的笑容加深了些许,“我也就知道一点皮毛。总之,企图利用始祖之血的不止是异能者,或许还有……普通人。不是所有普通人在得知了异能者的世界后,还能保持平衡的心态。” 这番话似乎意有所指,梅颂瑜道:“包括你?” “包括我。”凯尔森坦坦荡荡地道,“我知时哥不喜欢拐弯抹角的人,所以我就直说了。霍致权据说当年挥挥手,就能让一个普通人拥有足以匹敌千军的强大异能。我想,没有哪个有野心的人能够抵御这样的诱惑。” 汪淮开口道:“据我所知,霍致权在异能条例签订之时,就自废元核,成为一个普通人了。” “只是,他的血液依旧有神奇的功效,这就足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了。”凯尔森道,“说实话,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废元核,以他的实力,按理说,称霸全世界都没问题。一个普通人,身怀稀世血液……啧。” 梅颂瑜道:“吉尔伯特先生,你的意思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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