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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54 (第4/4页)
。但与前人所说一般,伤人有曲直,盗臧有多少,抵罪者,也不知抵何罪。 所幸汉高祖有萧何这个擦屁股的好基友,在约法三章基础上取秦律合适的扩为九章,勉强算是应付了社会治安问题。后世经叔孙通、张苍、晁错、主父偃扩充完善,也算是奠定了西汉律令的基本轮廓。 本朝基本上是沿袭西汉,只是天子诏令有所添补删改而已。依律令,坐臧依盗来处,坐臧十金弃市,但若是情有可原、有功或其他,可免死罪。对于窦林这种来说,在平羌战事中立有战功,任护羌校尉期间素有威望,照正常情况判断,是罪不至死的。 最让楚归头疼的是,这个时候,天子高于法,天子之言便是金科玉律,帝王看你不顺眼了,你不该死也得死,看你顺眼了,你该死也不会死。所以说,在这种问题上,在这个时候,谈合不合法,是不是依律查处,都没什么用处。 在窦家那种级别,天子的平衡考量之中,决断生死的绝对不是写在纸上的几条律令,而是天子的心意,只是根据天子的心意,套上依律查处的一层遮羞布而已。而这些律令真正能管到的,只是些平头百姓而已。 窦宪祖父下狱罪名是坐赂小吏,这种事情,你得意时便叫打赏,你失意时便是贿赂。即使定为坐赂,基本上也罪不至死。更何况,这朝廷阴、邓、马、梁等大家族中,楚归便不相信这各个都是清清白白的,一点猫腻也无。以这些罪名便发落了窦家,明显只是给世人看的幌子而已,而真正内情,却只能由世人各自揣测。 就在楚归准备问窦宪时,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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