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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67 (第4/4页)
“哦?”顾一鸣叹叹气,“可惜了,那就我们俩吃吧,是他没有赶上,没口福的家伙啊。” “……”赵宵看了眼一大袋的早餐,“浪费太可惜了,我打电话让宋瑾回来吧。” 顾一鸣愣了下,然后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:“那赶快吧,不然就凉掉了。” 赵宵给宋瑾打电话的时候,顾一鸣一直在想“谈笑间,情敌灰飞烟灭”这句话,他的情敌可真够强大呢,九五至尊呢,呵呵,但是九五至尊又如何,还不是一个有着大男人思想的老男人。 赵宵挂断电话的时候,顾一鸣已经将自己和宋瑾的优势劣势分析了一箩筐。首先从硬件上来说,他比宋瑾的优势是更年轻更有钱也更……帅,至少他比至少要宋瑾高两三个公分呢,他可是有一米八五的身高,宋瑾呢,目测下,顶多一米八二左右,反正绝对没有超过一米八五。 软件上,他是重本,将来还要读研,家底丰厚,年轻有为,而且从不招花引蝶,最重要的是有吸引女孩子的幽默感(不过这点可以忽略,因为宵宵那个傻丫头根本不懂他的幽默感);至于宋瑾呢,他有什么?他高中貌似都没毕业吧,即使用这里宋瑾的身份,家产顶多算中产,而且还有一点,宋瑾的花花历史比他要多得多。 另外宋瑾的优势呢,顾一鸣自信地抿了下唇,貌似真不多,那方面的经验丰富算么?如果算,那么就算一个,另外他有当过皇帝的经历,但是这个也不算什么工作经验吧。当然宋瑾也还有其他优势,比如近水楼台先得月,比如脸皮比他更厚一点。 果然男人跟女人一样,越活脸皮越厚,宋瑾的脸皮都赶上了菜市场大妈了。想到这一点,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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