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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4 (第2/4页)
小凡的父亲叫金世豪,母亲叫武子妍。 他们本来经营着一家健身房,但三个月前,这家健身房倒闭了。 现在, 金世豪和武子妍正在打离婚官司。 他们已经没有财产可争了。不能好聚好散的原因是:两人都不想在离婚后抚养儿子。 他们从家里吵到社会事务局,又吵到了法庭上, 都说生孩子是对方的主意, 离婚后应该由对方来养孩子。 他们指责对方:不想养孩子是怕耽误自己寻找第二春。可说到自己时, 又都能找出许多“迫不得已”的理由推卸养孩子的责任。 法官不会跟这种人磨唧, 昨天已宣布了对他们判决:同时剥夺他们对孩子的监护权, 同时罚处“惩罚性高额抚养税”;将小凡的监护权转移给政府。 惩罚性高额抚养税与惩罚性高额抚养费一脉相承, 都是“可欠账, 不可赖账”的。 区别只在于:“抚养税”是缴税给财政;“抚养费”是支付给孩子的实际监护人。 “抚养税”的缴税年限跟抚养费支付年限一样,都是从被剥夺监护权算起,到孩子年满十八岁终止。具体缴税金额是多少,则有一套比较复杂的算法。 “抚养税”的存在,就是为了对付金世豪、武子妍这种只管生、不管养的人。 监护权被收归政府后,小凡可以选择在儿童福利中心住下去,也可以选择进入被收养的程序。 如果他选择进入被收养的程序,则由社会事务局从登记在册的收养志愿者里,筛选合适的人与他见面。双方都愿意的话,再签订收养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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