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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(第2/3页)
汀恰到好处。 关汀知道,沈康时并不如何在乎自己。年少时他喜欢沈康时,又不太藏得住心思,被沈康时的朋友捉弄,嘲笑他懒□□想吃天鹅rou,沈康时都听到了,也不辩驳什么。 其他人起哄时,沈康时也真当着那些朋友的面亲他——然后他in了。 这段插曲并没有多少人知道,现在也无人提起。但关汀经常会记得那天的屈辱。 从那天之后,关汀就理所应当成为沈康时的跟班。 “关大秘书怎么一个人在这里?”一个声音把关汀叫回了神。 关汀从回忆里抽离出来,下意识端出一副礼貌得体的笑容,看见是林启逸之后,表情又收了起来。 有点冷漠,有点不耐。 关汀没心情在林启逸面前装个好脸色了。 林启逸见到这样的关汀,反倒愣了愣。 关汀一贯给人的印象,是进退有据的大管家形象,发生任何事情都能轻松解决,哪怕被自己这样的牛皮癣缠上,也能为着下次可能的合作,保持面上的和平。 林启逸是跟沈康时差不多时候长大的,小时候那点破事也都清楚。 与其说是追求关汀,倒不如说是想撬墙角的念头更重。 沈康时的痴情舔狗,如果转而开始喜欢自己,不是很有意思吗。 但今天的关汀不太一样。 他好像有了自己的脾气,变得鲜活起来。 林启逸说:“你不高兴啊?” 林启逸坐过来,跟关汀隔了一个座位,说:“为什么?因为沈康时吗?” 关汀冷冷地看着他,还是说:“滚。” 只是眼眶微微发红,看起来张牙舞爪,实际上跟个小猫似的。 林启逸说:“我陪你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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