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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7 (第3/4页)
可以长腿毛的!” 常乐听着,觉得似乎有那么点道理,又伸着腿瞅了瞅,心道:刮就刮吧,反正刮了还会长回来的。 顾生辉的眼睛还在常乐身上来回游离着,“你觉得迷彩怎么样?” “好啊!”常乐脱口而出,而后又连忙道,“不过我不知道适不适合我。” “嗯,”顾生辉认真地微微颔首,“我的想法是这样。绿色不是代表自然吗?我们就从迷彩入手,迷彩本身就有‘融入自然’这一个特性,而且迷彩的绿色层次比较多,既不会太单调也不会太刻意回避单调。” 常乐微微吃惊,虽然想到顾生辉会比较有审美,却也没料到他这么有水平。 “军靴,深色短裤,迷彩背心,军装大衣,再加一个军帽,齐活儿。” 常乐稍稍想象了一下,意外地觉得还挺带感的。 “至于代表艺术的紫色……”顾生辉沉吟片刻,“我觉得干脆就大胆一点,走怪异艺术家的路线──古怪艺术少年。” 常乐听着感觉有些不妙。 “妆要先化得夸张一点,唇色、眼影都用不同程度的紫,最好在脸上画个什么花纹,带个耳钉──” “生辉哥我没有耳洞!”常乐赶紧打断他。 “没事儿,找磁铁的那种。”顾生辉毫不在意常乐脸上复杂的神情,兴奋地继续说道,“头发就弄碎一点,脖子上戴一个choker,穿一件白衬衫和酱紫的西装,白色短裤,白色球鞋和球袜,一只提到小腿,一只到脚踝──你知道这叫什么吗?这叫上半身像诗人下半身像流浪汉!” “……”常乐看着顾生辉喜形于色,一时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审美太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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