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北宋大法官 第1194节 (第1/6页)
都需要重新拟定。 张斐其实不太懂这些,古代打仗到底是什么样子,可能看看历史书,是能够有所了解的,但你要说古代动员是什么样子的,书上可能就只是冰山一角,不经历过,是无法想象的,他只是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,主要是确保大家义务和权益,但具体怎么去拟定,也是富弼他们去商量。 第八百零三章 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 这回立法院可是不敢再磨蹭,即便有磨蹭王者司马光的加入,在大庭长的指导下,他们很快就拟定出一部动员法。 这部法拟写出来后,富弼、司马光他们是既觉满意,又觉惊讶,因为他们没有想到,这小小一部动员法竟然写了三十多页纸,要是再写下去,都快赶上之前的《宋刑统》。 因为整个过程,都是张斐提问,他们解答,一问一答,越写越多。 这里面包括战时的交通管制条例、粮食管制条例、生产管制条例,以及战时契约条例。 又包括征用、征召、使用、修理、储藏、消费、迁移、转让,等等。 其中最最最重要的特点,就是契约。 所有的一切,都必须要以契约为凭证,而契约都是规范好的。 假设你要征召民屋,你就必须带着那份强制性契约,去让百姓签字,然后直接征用。 战时契约条例,是不需要遵守契约原则。 没有自由,没有自愿。 但是,你有凭证,凭证上面就包括补偿,你可以拿着去官府要钱。 虽然这实际上就是战争动员法案,但最终取名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