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 第1204节 (第5/5页)
百姓的正当权益。 在最高皇庭看来,我朝百姓失去了土地和家园,他们就理应得到赔偿,而加害者就是辽国,这一点无可争议,同时辽国又不来辩诉,那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,来对那些百姓进行赔偿。 这只是一场非常简单的民事诉讼,加害者和受害者的关系,是一点也不复杂,判加害者赔偿受害者,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? 而诸位总是拿着外事在这里跟我理论,而不是从司法的角度来跟我理论,到底是谁在干预谁?” 冯京被张斐直接给绕晕了。 是这么回事吗? 张斐更是得理不饶人,“你要是觉得这么做,是亏欠了辽国,政事堂可以让国库给补上这钱,我又不会干预的,我只是依法判决,我不能判朝廷赔钱,这是没有道理啊!各位想一想,是不是这么回事?” 静! 殿内突然变得鸦雀无声。 你要这么说的话,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。 确实! 官司打到这种地步,大庭长也只能这么判,这受害者、加害者一点疑问都没有,要不这么判,那可就是错判。 这没有毛病啊! 至于外交之事,乃是政事堂的职责,他们要是认为不利于两国关系,可以将钱补上啊! 如果大庭长不准朝廷补上,那就是干预外事。 可张斐并没有在判决中说不准朝廷自己掏腰包,一码归一码。 现在是他们拿着外交去质疑大庭长,这摆明理应外事干预司法啊! 富弼、赵抃他们都是若有所思。 这又学到了一招。 只能说这政法分离可真是博大精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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