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败给温柔 第67节 (第3/6页)
见段淮时的场景。 那个时候,乐队的主唱回老家结婚了。这种情况,在他们中,本来就很常见,说是乐队,其实也就是几个抱着歌手梦的年轻人搭个伙,台上出风头,下了台,有投怀送抱的小粉丝,醉生梦死,日夜颠倒,看似繁花似锦,但一切都透着股虚无缥缈的感觉。 有才华的,一个个有了前程。 剩下的,就是熬,最开始觉得怀才不遇,整天骂骂咧咧,过几年,年纪上来了,就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了。 乐队没了主唱,暂时也没找到顶缺的人选,一时就把这事拖下来了。他们也没什么正经演出邀约,最主要的收入来源,就是在赵平酒吧驻唱。赵平算是他们的老板。 所以赵平找过来,商量的口吻提起,说让他帮忙带带孩子的时候,戚原也没有过多思考,就答应下来了。 然后,他就见到了赵平口里那个的“挺乖的孩子”。 出乎他的意料,还真是个孩子。 很瘦,黑t穿在他身上,显得有些空荡荡的。再就是那张脸,棱角还没长成,是那种少年的精致秀气,表情总是很淡,眼睛看过来的时候,透着股疏离。 见到人后,戚原其实已经有些后悔了,这孩子看着就不是很好带的样子,又还是个没半点基础的新人,但赵平的面子,又不能不给。 就这样,他终于还是把人留下了。 却没想到,他捡到宝了。 段淮是个天才。 用他们这一行的说法来说,就是,段淮干这一行,是祖师爷赏饭吃。 “天才”,对普通人而言,是极为残酷的存在。普通人需要一年、五年、甚至更久才能学会的技巧,他只需要一年、一个月、甚至更短。相比之下,普通人此前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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