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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6 (第2/4页)
轻动,很认真的在数数。朗稔看到了,心中顿时柔成一片。 虽然小榆仔老是瞪他,动不动会踢他踹他肘他,可是,常常当他要认真做什么事时,任榆从来不会阻止他。而且当他有所求时,对方必会同意,甚至会很认真的完成他的请求。 这样的人,他怎能不爱呀。 其实朗稔求婚应该用白玫瑰,但他不喜欢白玫瑰,也不喜欢白色,白色太单调,他总觉得白色瘆的慌,结婚嘛,就该红色。红色象征生命,热情,冲动。 所以他选了红玫瑰。 不知从哪响起一阵动人的旋律,和着这股旋律,朗稔走上台。同一时间,任榆口中数到六十。 他缓缓睁眼,看着前面的光头青年踏着一束跳跃的白光一点一点朝他走来。 “小榆仔,我朗稔是个粗人,是个流氓,更是个坏蛋。这辈子呢,我骗过人,害过人,杀过人,坏事好事我都做过。有时候我常常想,像我这样的人,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,说不定哪天心理就彻底扭曲,然后开始报复社会。” “但是,还没等我变呢,末世就到了。其实在末世我也没做什么好事,也就救了几个人。别看我天天笑嘻嘻,骨子里,血是冷的。” “要不是遇到你,我还不知道会怎样。遇到你那天,我也不知咋的,生怕你被丧尸咬了。俗话说一见钟情,说不定正是那个时候,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。” 朗稔眼中的神色越来越温柔,任榆微怔,听着朗稔的声音继续说:“后来我一直问自己,怎么就这么幸运,幸运的捡着你了呢。” “现在,小榆仔,你愿意嫁给这个没有头发、坑蒙拐骗把你拐来的光头流氓吗?”朗稔单膝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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