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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更不用说了。 他根据记忆,找了辆马车离京。京城物价太贵,他这点银子虽然做普通百姓可以衣食无忧一辈子。但京城的王公贵族也很多,他一个小小的侯府庶子,还是被变相赶出家门的那种,就不要在这里安居乐业了,搞不好哪天不小心就撞到某个纨绔子弟手中,到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 比起原主不食人间烟火,要不是中了个不上不小的秀才,估计连这一万辆银子都没有。但卫乐却是个人精了,打小在街上混,虽然算不上坏人,但也不能说他是好人。只是家中一直很穷,小时候更是和爷爷奶奶生活。 爷爷是个赤脚大夫,靠着采草药打猎换来的钱养大了他,让他好歹读完了高中。 可惜的是,就在他高中毕业那年,爷爷奶奶相继去世,他也没能继续完成学业,此后就一直在街上混,偶尔打点零工,结果就活到了二十二岁,难得做一次好事,救了个在马路上捡球的小孩,然后就被车撞来了古代。 得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让卫乐决定以后生活还是不要太混了,好歹有个固定的家,以后找个媳妇生几个娃。但他又不是原主,不想和京城里的侯府扯上关系,于是直接来到几百里之外的小县城,在小县城所属的某个小镇外的村子落了户。 顺便买了二十亩田地。 上等田一亩十二两,二十亩就是二百四十两,在衙门上好契,拿着地契乐呵呵的回到村子。 他买了一户搬离村子的人户的老房子,不大也就两间屋子,一间是堂屋和厨房,一间是卧室,后面还搭了个茅房。 再加上一个小院子,总共只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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