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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57 (第4/4页)
一看,这帅哥莫不是东北大老爷们儿? 斐之毕业于南师附中,大学本科,MIT化学;本科三年,提前毕业,博士,UC伯克利化学。许斐之刚敲定博后去斯坦福Bertozzi的实验室,伯克利就给他抛了助理教授的橄榄枝。这人现在27,舒舒服服地在斯坦福上班,明年就回伯克利,当化学部门最年轻的助理教授,教授职称前还带个特殊称号,属于内定给编制了的那种。 自古红蓝出cp,向来高矮分攻受。许斐之那么大的个子,沈枢从这两人确定关系第一天起,就没有多此一举,朝他们求证过这个问题。 郑维恰,沈枢一样的小白脸,细皮嫩rou,唇红齿白,不听满口汉腔汉骂,十有**会被误认为江南水乡的邻家小哥哥。维恰却光长一张好说话的脸,实则却是一朵带刺儿的极客玫瑰。申请大学的时候,斐之去MIT,那他勉为其难,也只能哈佛了。这人玩儿也似的学了个CS,一天到晚翘课,净往MIT跑,等斐之做完实验谈恋爱。斐之提前一年毕业去伯克利读博士,维恰也一怒之下提前毕业,进军门罗公园赚钱,以他不学习也分分钟拿A的才华,没混多久,就成了硅谷艳名昭著的鬼才软件工程师。 这人喜欢拍照片,咋咋呼呼一小作逼,每天穿得花里胡哨儿的,谷歌脸书领英爱彼迎,他都觉得不够潮,snapchat又有点儿太浮夸,于是他逛了一圈公司总部,最终去了IG(instagram这个中文名儿真的么得)。没工作几年,维恰就当上了团队的小头儿,拿着税后十几万美金的工资,和父母早早给办好的投资移民,和斐之领了证,正张罗帮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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