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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74 (第2/4页)
歌家楼下。 因为后面两天两人都需要开始为节目做准备,所以白术没有多留。坐在车里目送凌歌走进电梯,再等她家里的灯光亮起,他掉转车头踩下油门回家。 一想到录完节目回来,就可以天天见到她,飞扬起来的情绪怎么也没法儿忍住。 所以,这算是,跨过时间长河过后的,苦尽甘来 昏黄的路灯下,男人隐藏在车子里似笑非笑的那张脸,魅惑到晃眼。 ☆、54.第五十四章 说是待在家里为节目做准备, 其实也不过就是闫瑾拿着一大堆书本过来盯着她看。 美其名曰, 做足功课, 别死得太惨, 她凌歌不靠脸过活,她靠。 凌歌打小就聪明, 记东西比谁都快。轻轻松松搞定那些其实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的书本, 摊在家里和傅时若隔着屏幕调侃。 傅时若一直留在市, 但是没有再住在他们住过的那里, 而是换到一处农家院,切身体会生态生活。 因为录制期间不能联系,两人话多到说不完。 第二天就要出发去录制节目,这晚闫瑾没有回自己家。晚上十一点半, 她直接没收掉凌歌的手机, 赶人上床睡觉。 顾虑到节目太过于消耗体力,凌歌没敢挣扎, 洗漱完老老实实的上床睡觉。 这两天凌歌没有和白术联系, 一是他忙, 二是想要留出一些生疏感。她是真的怕,白术一不当心就作死。 早上八点,凌歌很准时的睁眼,磨蹭几分钟后从床上坐起来,眯着眼睛走到浴室洗漱。 闫瑾比她早二十分钟起来, 等她收拾好走出房门, 称职的助理已经把早餐准备好。 吃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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