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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明帝,但大明已经没了 第280节 (第6/6页)
这,是为了发财,而不是给本地人送钱的。 所以荷兰人的政策相当简单,就是把所有居民聚居区,分成一个个村社,称为“贌社”,(荷兰语: pacht音译) 意指将某项经营活动的独占权以拍卖出售,其他人不能侵犯承包商的权利。 简单来说,就是包税制。 将在村社收税的权力拍卖给商人,然后这些商人只要能够上缴总督府所要求的税务,剩下的,都是自己的。 当年蒙古人也用过这种法子,可以说这种完全将税务交予他人,只管收钱,不管其他,从而降低行政成本的手段,基本上是殖民者标配。 一开始还勉强,但随着这两年,荷兰人对台湾盘剥日益严重,一方面是总督府的税收提高了,另一方面,那些包税商们,由于明英葡三方协定的影响,在海贸上的利润下降,自然就要在其他地方找回场子,对村社汉人和土着百姓盘剥也愈加深重。 而且由于这种包税权本身也是一种商品,在市场中买卖频繁,这几年一路炒高,常常每个贌社一年就要换两三个包税商,新来一个又要盘剥一道。 百姓生活愈加困苦 郭怀一年轻时在郑氏船队里干过几年,颇有勇力,胆子也大 之前许多汉人在台南永康地区种植麻、米等经济作物,发展成交易小村落,即油车行村,郭怀一被推举为当地领袖。 面对日益严重的盘剥,便也起了反抗的心思。 郭怀一邀请附近村庄的好友和村长,到家里商讨举行起义,驱逐荷兰人,本来商定是下个月准备好再动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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