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四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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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四) (第2/9页)

贞吉”。

    “王用享于帝,吉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《震》称帝。王谓五。《否》、《乾》为王。体观象。《艮》为宗庙。三变,折《坤》牛。体《噬嗑》食。故“王用享于帝”。得位,故“吉”。

    干宝曰: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,故“王用享于帝”。在《巽》之宫,处《震》之象,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。

    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

    虞翻曰:《坤》为事,三多凶。上来《益》三得正。故“益用凶事,无咎”。

    “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公谓三,伏阳也。三动体《坎》,故“有孚”。《震》为中行,为告,位在中,故曰“中行”。三,公位。《乾》为圭,《乾》之三,故“告公用圭”。圭。桓圭也。

    《九家易》曰: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,以九寸事地也。上公执桓圭。九寸;诸侯执信圭。七寸;诸伯执躬圭,七寸;诸子执穀璧。五寸;诸男执蒲璧,五寸。五等诸侯,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。

    六四:中行,告公从,

    虞翻曰:中行谓《震》位在中。《震》为行,为从,故曰“中行”。公谓三。三上失位。四利三之正,已得以为实,故曰“告公从”矣。

    “利用为依迁邦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《坤》为邦。迁,从也。三动《坤》从,故利用为依迁邦也。

    九五: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。

    虞翻曰:谓三上也。《震》为问。三上易位,三五体《坎》,已成《既济》。《坎》为心。故“有孚惠心,勿问,元吉”。故《象》:“勿问之矣。”wap..OrG

    “有孚惠我德。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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