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四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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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周易集解》易说批判(四十四) (第1/9页)

    四十二、《周易集解》对今本《周易·益》卦内容的诸家易说

    1、诸家易说

    (震下巽上)益:利有攸往。

    虞翻曰:《否》上之初也。《损》上《益》下,其道大光。二利往《坎》应五,故“利有攸往,中正有庆”也。

    “利涉大川。”

    虞翻曰:谓三失正。动成《坎》,体《涣》;《坎》为大川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《涣》,舟楫象。木道乃行也。

    郑玄曰:阴阳之义,阳称为君,阴称为臣。今《震》一阳二阴,臣多于君矣。而四体《巽》,之不应初,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。人君之道,以益下为德,故谓之《益》也。《震》为雷,《巽》为风。雷动风行,二者相成,犹人君出教令,臣奉行之,故“利有攸往”。《坎》为大川,故“利涉大川”矣。

    初九: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
    虞翻曰: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,盖取诸此也。《坤》为用,《乾》为大,《震》为作,故“利用为大作”。体复初得正,朋来无咎,故“元吉,无咎”。《震》,二月卦,日中星鸟,敬授民时,故以耕播也。

    侯果曰:大作,谓耕植也。处《益》之始,居《震》之初。《震》为稼穑,又为大作。《益》之大者,莫大耕植。故初九之利,“利为大作”。若能不厚劳于下民,不夺时于农畯,则“大吉,无咎”矣。

    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

    虞翻曰:谓上从外来益初也,故“或益之”。二得正远应,利三之正,已得承之。《坤》数十,《损》、《兑》为朋;谓三变《离》为龟,故“十朋之龟”。《坤》为永,上之三得正,故“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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